任江

副教授

副教授 硕士生导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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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单位:法学院

在职信息:在职

主要任职:《温州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法学编辑

其他任职: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;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;温州仲裁委仲裁员

论文成果

任江、邵杨琦:《隐瞒重大疾病婚姻撤销权解释论》

发布时间:2023-07-26 点击次数:

发表刊物:《温州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2022年第4期,人大复印资料《法学文摘》2023年第1期摘编。
关键字:民法典;婚姻撤销权;重大疾病;婚姻家庭编
摘要:隐瞒重大疾病可撤销婚姻条款的创设,从事前预防和事后救济两个维度树立了诚信婚姻观,为不知情的婚姻当事人提供了自主救济权利。“重大疾病”的范围应从“足以影响当事人结婚意愿”和“对双方婚后生活造成重大影响”两个维度作类型列举。对“如实告知”的判断,可分为“故意不告知”和“未如实告知”两种情形,并遵循生命健康权优先于隐私权的价值衡量标准。无论撤销权人是否隐瞒了自己的病情,均不影响其基于对方隐瞒重大疾病而行使撤销权,撤销权人丧失行为能力且丧失前未放弃撤销权的,其近亲属可代为行使。婚检机构未检出所患疾病或检出后,未向受检双方作出暂缓结婚医学建议的,婚检机构需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。在涉及亲子关系、善意债权人利益、过错方救济等问题时,其法律效果可参照适用离婚规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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